2月1日起,财经领域将有一批新规开始实施。包括招标投标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其中涉及监测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对进口化妆品质量严格把关等一系列和百姓相关的政策新规。
严禁“明招暗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规避公开招标、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以及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
条例充实细化了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不得对不同的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不得以特定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不得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
条例在重申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法律规定的同时,对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作了细化,为依法认定和严厉惩治这类违法行为提供更明确的执法依据。此外,条例还禁止在招标结束后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订立合同,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并且完善了防止和严惩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规定。
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月1日起实施
为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修订后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商业特许经营实行全国联网备案。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2月1日起实施
自《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2011年底, 商务部共审结382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禁止1起、附条件同意10起,其余的均无条件同意。
为了提醒经营者要及时依法申报,更好地贯彻实施《反垄断法》,商务部决定制订《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以进一步明确界定未依法申报的情形和调查处理程序,规范调查处理行为。
暂行办法明确对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经营者,商务部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监测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3年第7号)同时废止。
该《办法》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边销茶和卫生 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
对进口化妆品严把关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实施将促进进口化妆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加大通关便利性、执法统一性和规范性。
《办法》规定进口化妆品须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
今后,进口化妆品如存在安全问题,可能或者已经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必须主动召回并停止销售,同时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IPO预披露时间提前 《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2月1日起实施
2011年,证监会发行部、创业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将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该法规要求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并就审核次序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据上证报报道,目前预先披露时间是在发审委会议召开5天前,与发审委会议公告同步公布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区分工作日与非工作日。据估算,调整后的预披露时间大约可提前1个月左右。
另有部分地方法律法规也将自2月起施行,根据《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整改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影响社会稳定、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妨碍公务以及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违法单位从重处以5万元罚款。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