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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国侨办第三届“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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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侨办第三届“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
发表日期: 2011/12/24 19:29:57 阅读次数: 99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为期2天的中国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会议暨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换届会22日起在海口市召开。

    国务院侨办副主任任启亮及司法部、中国侨联等部门有关官员出席会议,来自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部分地级市的侨办官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任启亮在讲话中肯定了近年来中国侨商投诉协调机制建设工作。各地侨办不断完善侨商投诉协调机制,天津、上海、重庆、浙江、湖南、海南等省市建立了维权工作联动机制。

    任启亮说,截至目前,全国共有近30个副省级城市以上侨办成立了为侨法律服务机构,许多侨资企业集中的城市和沿海开放地区地市级侨办也成立了法律服务组织。

    任启亮表示,侨商组织在侨商投诉协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目前,地市以上由侨办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侨商组织已由2008年的32家发展到70余家,覆盖了中国20多个省区市,联系的重点侨商企业达1万多家。“从国侨办受理案件及各地反馈情况看,2009年以来涉侨经济纠纷和案件的数量并没有明显上升,甚至还略有下降。”

    国务院侨办于2005年发起成立“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顾问团在为各级侨务部门维护侨商投资权益工作建言献策、为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当天,第三届“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成立,共有28名律师受聘。

 

 

消息来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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