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推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3日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
这十条措施分别是: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着力点;加大预防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的力度;推进中介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基层社会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社会廉洁准入管理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拓展预防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途径;加强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工作机制。
当前,工程建设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强制征地拆迁、重大责任事故以及企业改制、教育医疗、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等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都折射出社会管理中的漏洞缺陷,隐藏着一些职务犯罪的严重问题。而职务犯罪的发生发展又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还是诱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绊脚石。
“建设惩防体系、防治职务犯罪必须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系统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一语中的。
他表示,这十条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的重要措施,也是明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核心要求是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在解决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源头性突出问题上下功夫。
宋寒松希望各级检察机关能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十条措施贯彻好、落实好、发挥好,为促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巩固和完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消息来源: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