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被告人退赔、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认定的关键条件,即退赔、谅解等有关量刑情节的证据,必须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量刑的依据。《意见》对这些量刑情节证据的收集、举证、质证等程序性问题予以规范。《意见》首次明确规定,法院在休庭期间,被告人退赔、被害人谅解,可能影响量刑的,应当重新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可以修正先前提出的量刑建议。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