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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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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1/11/17 8:31:37 阅读次数: 94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各省(区、市)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根据国务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7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47号),现对1998年发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做如下调整:

    一、在第二条的“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20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增加“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二、在第二条的“外商投资企业”下增加“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的“300外商投资企业”下,增加“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增加相关的解释。

 

 

                                          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相关链接: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全文)

 

 

消息来源: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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