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要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是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建立这类案件的联动调解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二是要注重探索将受害人基于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不同请求权纳入同一诉讼中解决的方式,充分利用合并审理制度避免当事人讼累。三是要认识到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特征,注意平衡保护受害人和保险公司的利益,依法保护商业保险的保险人的合同权益。
消息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