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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卫生部:捐献遗体器官有望获减免医药费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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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捐献遗体器官有望获减免医药费等补偿
发表日期: 2011/3/7 8:26:52 阅读次数: 1066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制定对捐献者及其家人提供人文关怀和照顾的相应措施,确保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合法、人道、尊严、体面和光荣。”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将在9月左右建立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体系,捐献者将有望获得物质补偿。 

  关键词·器官移植 

  红十字会负责器官捐献工作 

  我国每年有约100万终末期肾病患者,约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每年急需移植器官挽救生命的患者众多。 

  黄洁夫表示,目前我国已形成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法规,相应的机构正在国务院编制办批准之中,预计很快会实现,届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红十字会负责我国器官捐献组织工作,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对包括人员、机构、资金等进行规范。 

  黄洁夫称,红十字会可向器官移植接受方收取与开发捐献者系统相关的实际费用,以及与器官获取相关的实际费用。在卫生部和红十字会组织下,我国还将建立器官移植应对系统,包括受者管理系统、等待器官列表管理系统、捐献者管理系统和器官分配/匹配系统。 

  器官捐赠者有望减免医药费 

  黄洁夫说,国家应通过科学捐献体系来实现器官登记,并通过合理捐献程序和政策确保捐献者权益,保证移植器官的质量及公正分配与合理使用。预计今年9月左右,我国将出台器官捐献的全面构建体系。 

  黄洁夫表示,将制定在器官捐献之前、期间和之后对捐献者及其家人提供人文关怀和照顾的相应措施,确保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合法、人道、尊严、体面和光荣,其中将包括救助补偿政策。因为器官捐献移植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还要考虑捐献者在医院医治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家庭的困难,因此将采取经济补偿政策,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减少纳税、捐献者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此外,还可以采取精神鼓励和表彰的办法,如写感谢信、授予荣誉称号、建纪念公园等。 

 

消息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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