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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最高法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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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四批)
发表日期: 2026/7/9 20:06:22 阅读次数: 145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更加便利群众诉讼,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25年7月14日全面推广应用67类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将复杂法律文书转化为“填空式”模板,通过要素式、勾选式的设计,让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广泛邀请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法学专业志愿者等第三方参与引导辅导工作,做实精准指引。上线在线填写等智能服务功能,方便当事人“扫码填写”、文本“一键转换”,助力全面、准确表达诉求。将示范文本嵌入综治调解、先行调解、立审执全过程,充分应用“纠纷解决方式意愿”栏目,开展“要素式调解”“要素式庭审”,促推纠纷化解驶入“多车道”“快车道”,有效缩短解纷周期。在“积极引导、自愿选择”原则下,示范文本应用已呈常态,实现从“推荐用”向“主动选”、从“能用”向“管用”、从“我用”向“都用”的跨越式升级。2026年以来,七成以上当事人和律师立案时主动提交要素式起诉状,较去年增加18.82个百分点,其中网上立案起诉状示范文本首选率超75%。当事人和律师在线对示范文本作出评价64.41万次,满意率达90.29%,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提升。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在示范文本全面推广应用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四批)。本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覆盖劳动争议、买卖合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信用卡纠纷4类民事案件及1类行政赔偿案件,充分展现示范文本在便利群众诉讼、提升立案调解质效、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促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多主体协同应用,持续释放实质解纷效能。地方法院携手行政主管部门、律师群体、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等应用示范文本,为多元主体参与解纷提供标准化、规范化指引,切实提升实质解纷效能。案例一中,法律援助律师应用示范文本,实现批量劳动争议“当日立案、高效调解、当场履行”,有效畅通劳动维权渠道,让劳动者“安薪无忧”。案例二中,商事调解组织应用示范文本一揽子化解企业间拖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以示范文本赋能精准高效解纷,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聚焦机制融合,赋能示范诉讼和批量化解。地方法院将示范文本应用与综治中心调解、先行调解、“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等深度融合,特别是将示范文本应用到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工作中,以统一、规范的示范文本明晰核心要素、聚焦共性争议,促推批量纠纷实现类案同调、高效化解。案例三中,法院充分发挥示范文本和示范性诉讼的叠加效能,实质化解泄洪倒灌引发的农田淹损系列行政争议,实现70余万元补偿款及时兑付,依法保障73户农民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延伸治理效能,共促“抓前端、治未病”。地方法院持续拓展示范文本应用范围,形成从实质解纷到源头预防的全链条应用模式,不仅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更精准服务社会治理。案例四中,法院依托示范文本一次性化解三百余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并与证监部门建立关键证据资料获取与共享机制,促推证券纠纷批量化解、源头治理。案例五中,综治中心将示范文本融入“金融专窗受理——行业专业调解——纠纷源头治理”全链条解纷机制,通过“纠纷要素化、调解精准化、治理源头化”,为信用卡纠纷在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相关链接:

 解读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四批)

 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第四批) 


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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