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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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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
发表日期: 2026/4/15 9:15:41 阅读次数: 200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服务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药品。

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阶段,《意见》提出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引导作用、健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等措施,完善重点环节药品价格政策。

根据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意见》明确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作用、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用好网上药店价格发现功能等措施,鼓励各类主体参与价格形成。

根据药品的不同领域,《意见》强调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原辅料价格行为,引导关键领域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意见》要求加强药品价格治理,提出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健全药品价格风险处置制度、防范非理性竞价中标影响供应、严惩药品和原辅料生产经营领域以缺逼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药领域全链条穿透式审计监督、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等针对性措施,引导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相关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 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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