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经营者在减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美容医疗机构无资质经营、虚假宣传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等功效情形,人民法院判令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此外,典型案例聚焦网络消费领域“无感续费”“限时退订”等典型问题加强规制,集中展现人民法院护航消费、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的生动实践。 案例“于某诉张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营者为追求非法利益,在减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成分,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消费者十倍赔偿请求,彰显了司法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案例“谢某诉某视讯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某视频平台经营者采取视频会员自动续费的方式提供服务,但在自动续费日期前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人民法院判令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有助于引导视频平台经营者完善自动续费经营模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通过司法裁判加强规制,杜绝“无感续费”激励消费者放心消费,促进网络经济发展健康向善。 实践中,部分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对身体健康的关切,夸大产品和服务功效,诱导老年人付费购买,既会损害老年人财产利益,又会抑制老年人消费信心。案例“孙某某诉赵某某产品责任纠纷案”中,经营者利用老年人希望治愈其慢性病的诉求,虚假宣传其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等功效,诱使老年人消费。人民法院认定经营者构成欺诈,支持老年人消费者退一赔三请求,有力打击“坑老”“骗老”行为,护育老年消费者信心,有效激活消费新动能。 随着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公众越来越愿意为“省心”或“情绪价值”买单,实践中在线预订模式和“颜值经济”“宠物经济”形态日益常见,本批典型案例聚焦新兴领域突出问题。 在出游前的较早时间就预订客房,但因行程受阻等原因导致需要取消预订时,消费者有时面临较为严苛的取消条件。案例“鲁某诉某客栈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对于消费者在预订成功后较短时间内即取消预订的情况,人民法院认定“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合同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并综合考量某客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退订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当事人过错等因素,合理确定退费金额,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经营者利益,有利于促进在线预订模式的持续完善和优化。 随着公众对美的追求不断提升,医疗美容消费愈发火热。但部分经营者未取得资质即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给消费者身心健康带来极大风险隐患。案例“张某诉某化妆品店服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明确美容医疗机构须经登记注册并依法获得许可后才能开展执业活动,判令无资质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有助于推动医疗美容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健康规范发展。 宠物消费方兴未艾,有的经营者虚构宠物品种进行销售,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例“高某诉某宠物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中,经营者提供虚假的宠物品种证书、虚构品种信息欺骗消费者,人民法院判令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有利于打造诚信有序的宠物消费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宠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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