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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这件“被负债”案里藏着“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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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被负债”案里藏着“阴阳合同”
发表日期: 2025/8/27 11:30:52 阅读次数: 1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宜昌三峡坝区:检察监督催生协作机制 阻断涉诉企业违规注销之路

“你好,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李主任吗?这家企业在我们这里有案子,请注意不要让它注销。”“好的,张法官,可以先把立案文书发给我……”日前,某涉诉企业的注销申请被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叫停。这是今年6月,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牵头该区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涉诉企业违规注销登记的监管协作机制》后,办理的首起成功拦截违规注销的案例。而该机制的出台,正是源于三峡坝区检察院对一起“被负债”案的办理与反思。

“被负债”后申请监督

2021年,王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突然被冻结,查询后才得知,自己多年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A公司因拖欠李某货款被李某起诉。法院判决还款30余万元,因A公司已注销,王某作为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公司早就注销了,我也从未和原告李某做过生意,这笔债从何而来?”王某一头雾水。

诉讼材料显示,2016年至2018年间,A公司从B公司处分包了两个绿化工程,张某某(已去世)代表A公司与李某签订了石材供货合同。但王某坚称,自己对这份供货合同毫不知情,合同中代表A公司签字的张某某也并非公司员工,更未获得其授权,他们只是“点头之交”。更蹊跷的是,A公司是在一审法院立案后10天内办理的注销登记,王某却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法院的诉讼通知书。

由于王某未到庭,一审法院作出缺席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的财产被冻结。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走投无路的他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三峡坝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调取了原审卷宗,发现案件疑点重重:合同签署人张某某并非A公司员工,且已于2019年去世,无法核实其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A公司不具备承接绿化工程的资质,为何能与B公司签订分包合同?A公司在一审法院立案后火速注销,是刻意逃避债务,还是另有隐情?

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从工程分包链条入手展开调查。通过检索关联案件,检察官意外发现,张某某还以C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内容完全相同的分包合同。

检察官经进一步调查发现,B公司实际留存的是其与C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但因管理混乱,张某某在施工中常常以A公司的名义与材料商李某对接,导致李某误以为与其交易的对象始终是A公司,在法庭的举证也都是针对A公司,以致法官根本不知道C公司的存在。

至此,真相浮出水面:张某某利用“阴阳合同”混淆交易主体,让已经注销的A公司卷入债务纠纷。

法检合力化解纠纷

尽管合同问题已初步明晰,但王某是否完全无辜呢?承办检察官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调查发现,王某与张某某的关系并非其所述的“点头之交”——王某名下的另一家建筑公司曾为张某某缴纳社保。

面对这一证据,王某不得不承认,张某某确实向他借过A公司的资质,他当时并没有同意,也没有继续跟踪此事。A公司涉诉后,为避免麻烦,他便注销了A公司。他其实知道A公司涉诉之事,还去找张某某询问过情况,张某某承诺会将一切处理好,不用他操心。

2023年8月,三峡坝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明确指出:实体方面,无证据证明A公司与李某存在真实的合同关系,原审判决缺乏事实依据;程序方面,A公司注销后诉讼主体不适格,且执行送达程序存在一定的违法情形。

2023年10月19日,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然而,审理过程中双方分歧严重:李某坚持认为王某作为A公司股东应承担责任,王某则认为自己也是张某某欺诈行为的受害者,拒绝担责。

面对僵局,承办检察官意识到,王某虽然对赔偿有抵触,但在前期的接触中,他对检察官的调查和释法说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信任。检察官与再审法官商议,决定再次约谈王某。通过约谈,王某认识到,自己注销公司的行为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瑕疵和风险,公司出借资质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同时,此案如果双方继续僵持下去,将持续付出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生活和信誉也将持续受到影响,不如共同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彻底了结此事。

2024年10月16日,经过检察官和法官释法说理和分析利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对李某给予了一定的补偿,多年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机制发力防范违规注销

在办理这起案件时,三峡坝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细致梳理发现,在近年来办理的企业涉诉案件中,有数起案件均存在企业在涉诉过程中注销登记的情况。对此,三峡坝区检察院向辖区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整治个案中的违法情形。

为从源头上防范涉诉企业违规注销,今年6月27日,三峡坝区检察院牵头该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涉诉企业违规注销登记的监管协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涉案信息互通共享平台,明确辖区内市场主体涉诉的,由法院、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函,商请暂停办理涉诉企业的注销登记手续,不予受理涉诉企业的注销登记申请,防止涉诉企业通过违规注销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发生。同时,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依法撤销违规注销登记,将相关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依据判决对违规注销登记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检察机关可依法对涉嫌犯罪的违规注销登记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目前,依托该机制,司法机关已办理上述成功拦截违规注销案例,切实守护了市场秩序与债权人合法权益。随着该机制的深入落实,逃避责任和监管的行为将得到有力惩处和震慑。


消息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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