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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民政部:《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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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发表日期: 2025/7/8 14:46:07 阅读次数: 2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人民网北京7月7日电 (记者宋子节、温璐)今天上午,民政部举行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日前,民政部已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行政区划代码作为依法依规确定、公布的行政区划建制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数字代码,是其法定主体地位的重要标识,反映其行政层级、隶属关系、建制类型等关键信息,是重要的基础数字代码,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各领域。《办法》的出台实施,是依法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通过“小切口”立法填补制度空白、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管理质效的具体措施。

《办法》重点规范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各级的责任更加明确。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二是编码的情形更加规范。设立行政区划时编制代码,撤销行政区划时废止代码,变更隶属关系时废止并编制新的代码,界线变更、驻地迁移、更名等行政区划调整沿用原有代码,这样既保证了代码与行政区划建制之间的唯一对应关系,又减少了不必要的代码变更。三是编码的规则更加科学。明确了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划代码的数字位数和构成,规定了各个号段代表的不同建制类型,提出了顺序编制、唯一对应、废码不用等编码要求,将编码的成熟经验上升为部门规章,实现了代码编制工作的科学化。

为了确保行政区划代码的稳定性,《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确定的行政区划代码一般不做改变。《办法》实施后,原有的依法合规的行政区划代码的使用不会受到影响。



相关链接: 《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解读


消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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