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医疗纠纷】
┝ 专题论坛
┝ 典型案例
【医疗规范】
┝ 地方医疗法规
┝ 国家医疗法规
【公司法专栏】
┝ 企业组织
┝ 企业改制
【公司法案例】
┝ 公司法案例
【维权·诉讼·仲裁】
┝ 劳动仲裁法律
┝ 劳动维权案例
┝ 法释与服务
【涉外专栏】
┝ 涉外法律法规
【金融投资】
┝ 金融投资政策
【环境维权】
┝ 环境保护政策
【赔偿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
┝ 工伤事故赔偿
┝ 综合性法规
【赔偿案例】
┝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
┝ 工伤事故赔偿案例
【破产法律法规】
┝ 破产法律法规
【债务纠纷及案例】
┝ 债务纠纷案例
【破产操作实务】
┝ 实务操作
【破产债权论坛】
┝ 破产债权论坛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白领维权 我不是沉默的羔羊
 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
 西安市医疗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公司章程(样本格式)
 关于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及编制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相关文件
 国办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金融投资金融投资政策 → 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
发表日期: 2018/3/14 16:30:08 阅读次数: 70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银监发〔2018〕5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证监局、中国证监会各交易所、各协会、各下属单位,各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

  近年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总体保持稳定,新型资本工具发行环境逐步改善。为拓宽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其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现就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有益探索。推动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有助于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银行业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为支持实体经济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商业银行在资本工具创新方面的有益探索,营造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拓宽资本工具发行渠道。持续完善市场基础设施,研究修订配套制度,支持商业银行在强化内源性资本积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补优势,有效运用境内外市场资源,通过多种渠道稳步扩大资本工具的发行规模。

  三、增加资本工具种类。总结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券的实践经验,推动修改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完善配套规则,为商业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含定期转股条款资本债券和总损失吸收能力债务工具等资本工具创造有利条件。

  四、扩大投资主体范围。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研究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基金公司等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政策,扩大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主体范围,分散集中度风险,降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发行成本。

  五、改进资本工具发行审批工作。一是优化资本工具发行审批流程。总结资本工具发行审批的现有做法,探索并联审批。二是完善储架发行机制。逐步完善储架发行审批制度,探索在相关部门批准的发行额度内允许商业银行自主控制发行节奏的工作机制。

  中国银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1月18 日

  (此件发至银监分局和地方法人商业银行)

 
 
 
消息来源:银监会

上一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