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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讲堂|行政诉讼跨区划管辖背景下如何做实行政检察
发表日期: 2024/4/4 10:36:42 阅读次数: 19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勇


2015年,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陕西省检察院指定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下称“西安铁检分院”),西安、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试点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辖区内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开启了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集中管辖的改革试点新征程。近年来,两级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陕西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有力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构建一体化办案格局,推动工作整体提升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做实行政检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和基本价值追求,从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入手,铸牢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成立办案团队,加强队伍建设。针对案件逐年激增的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西安铁检分院在两级检察院整合资源,成立了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负责案件办理、典型案例编写等工作。团队成立以来,共提出监督意见406件,其中,经向陕西省检察院提请后,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监督意见11件,已被采纳8件;就395案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33份,被全部采纳。

二是实施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2022年,西安铁检分院向省检察院申报并试行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改革创新项目,以“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为目标,从案件受理、分配,繁、简案范围及办理方式等方面作出规定。该机制运行后,通过繁简分流,形成了“简案有效率、繁案有质效、结案有保证”的有序状态。

三是完善、用活机制,充分发挥上下一体的办案优势。西安铁检分院创新制定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工作指引,在此基础上,统筹两级检察院案件办理情况,通过建立和完善案件领办、交办、督办机制,对类案、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督导、指导。同时,基层检察院在协助调查核实、开展争议化解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形成上下一体、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办案格局。2023年,通过用好“一体化”办案机制,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68件,案件数占全年受理案件数的42.5%。全年共审结案件796件,审结数同比增长302%。

依法能动履职,促推依法行政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坚持从政治上审视、全局上把握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推动监督理念现代化,切实提升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一是“拥抱”大数据,创新监督模式。办案团队深入剖析近年来办理的工伤行政确认类检察监督案件,汇总监督点,提炼关键词,搜集数据要素,研判监督规则,创新建立工伤确认类行政诉讼监督大数据模型。通过运用该模型,成功发现并办理了王某与某人社局工伤行政确认检察监督案,经提请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指令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再审该案。

二是强化“穿透式监督”理念,促进依法行政。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从三个维度强化“穿透式监督”理念,即从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穿透至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从个案监督穿透到类案监督,从类案监督穿透至社会治理。近三年通过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发现行政违法监督及社会治理线索78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78份(含类案监督检察建议6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强化非诉执行监督。办案团队深入调研西咸新区职能和机构优化调整后的行政执法情况,统一研判、梳理西咸新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在办理西咸新区某管委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查明住建部门执法活动因无法律依据等,被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后,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促其整改,有力发挥了非诉执行监督职能作用。

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化解行政争议。近三年来,综合运用监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手段,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7件,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一是立足职能,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办案审查的必经程序,将其贯穿于监督办案各个环节,通过调查核实查清事实、公开听证分清是非、释法说理凝聚共识、监督纠正错误裁判、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等,多措并举,实质性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案件。在办理石某等人诉某管委会不履行安置职责一案中,通过走访调查、公开听证,发现石某等人申请某管委会对其安置补偿具有事实根据,遂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推动该案进入实体审理。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一揽子解决“行民交叉”纠纷。在办理“行民交叉”检察监督案件中,注重加强与案涉村组、法院、行政机关等的沟通协调,邀请申请人亲友、律师、调解员等共同参与,促使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在法律框架内一并得到解决,真正减少群众讼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三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立健全化解机制。近年来,西安铁检分院分别和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市司法局建立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行政争议预防调处机制。两项机制建立后,三方多次召开案件协调及工作座谈会,开展信息共享,互通化解案源和工作信息,会商研判案件,形成息诉工作合力,共同化解了多起案件,实现了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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