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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专业服务 →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检查机关“智慧检务”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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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检查机关“智慧检务”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表日期: 2017/2/17 9:06:05 阅读次数: 116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时间:2017年2月16日9:30

地点:最高人民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室

内容:通报近年检察机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工作情况,介绍贵州检察机关大数据建设应用情况,发布“智慧检务”建设典型事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文字实录】

[高检网]
发布会开始。09:34:10
[高检网]
播放“智慧检务”建设电视专题片。09:34:36
[王松苗]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建设‘智慧检务’ 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主要有五项议程:一是大家刚刚观看了“智慧检务”建设电视专题片。二是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与应用特别是案件信息公开情况;三是介绍贵州检察机关大数据建设应用情况;四是发布“智慧检务”建设典型事例;五是回答记者提问。10:10:30
[王松苗]
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蓬勃兴起,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正在重塑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信息技术发展水平和信息化应用程度日益成为影响检察工作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紧紧把握网络信息时代发展机遇,牢固树立“互联网+检察工作”理念,贯彻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全面建设“智慧检务”,着力深化司法公开,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开展。10:10:54
[王松苗]
一、建设“六大平台”,夯实四梁八柱,不断推进“智慧检务”。“智慧检务”是指检察机关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大力构建“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智慧检务”秉持“智慧、融合、创新”理念,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即“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看”。10:11:47
[王松苗]
2016年9月,高检院印发实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智慧检务”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17年底,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涵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在内的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积极探索推广大数据应用。到2020年底,建成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立检务大数据资源库,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工作都在“六大平台”运行。10:12:04
[王松苗]
电子检务工程是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打造“智慧检务”的重大基础性工程。自2013年8月立项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将电子检务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六大平台”建设:开发运行司法办案平台核心软件——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并持续升级完善;建成高检院检察办公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各地检察办公系统陆续投入使用;部署应用检务保障平台核心软件——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信息系统;部署试用队伍管理平台核心软件——全国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地方检察机关建成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完成初步整合。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在推进“智慧检务”过程中发挥着四梁八柱的作用,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的先导力量。10:13:50
[王松苗]
二、紧紧抓住办案业务这个核心,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办案监督提升工作效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集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网络信息化系统,是“智慧检务”在检察业务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六大平台”的第一要务。自2014年1月该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应用以来,通过不断开发完善,已有各类案件1030余万件在系统内运行,为强化办案监督、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工作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10:14:17
[王松苗]
一是四级检察院通过“一张网”实现信息共享。全国四级检察机关3600多个检察院、20多万名检察人员按照一个标准、运用一个程序、在一个平台办理案件,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解决了以往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10:14:46
[王松苗]
二是标准化流程覆盖全部业务。系统覆盖全部业务范围,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将检察机关各项职能梳理为节点环环相扣的业务流程,以标准化的流程实现规范化办案,使制度文件的“软约束”变成网络运行的“硬要求”。10:15:04
[王松苗]
三是智能化数据生成提升办案效率。采用模块化设计,将业务操作分类逐层细化进行开发,像“搭积木”一样组装成各个系统,系统内数据自动生成、汇聚、分析,通过数据的深度应用提高办案效率。10:15:18
[王松苗]
四是点对点落实办案责任。系统为每位用户建立唯一ID,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全程节点留痕,无论检察人员调整到哪个部门、是否退休,都可以查询到其所办理的全部案件,为全面推行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奠定基础。10:15:39
[王松苗]
五是通过全程监管杜绝“暗箱操作”空间。案件一旦进入系统,除法定原因外不可人为撤换更改,所有的司法办案活动都置于客观动态的“聚光灯”下,最大限度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有效消除管理死角与监督盲区。10:15:51
[王松苗]
三、紧紧抓住人权保障这个重心,部署应用电子卷宗系统,推动解决律师阅卷难顽疾。为了更好服务律师阅卷,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2015年12月,高检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电子卷宗系统。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制作电子卷宗102万件,向律师提供查阅电子卷宗10.3万件,提供光盘5万余张,有效解决了律师律师阅卷难顽疾。同时,系统还可以提升检察机关案件办理和流转效率,促进政法信息资源共享。10:17:39
[王松苗]
一是服务办案人员。系统具备卷宗制作、阅卷、摘录、检索等基本功能,可以辅助办案人员进行证据分析管理、自动生成审查报告、自动纠错,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二是服务司法决策。审查讨论案件时可以同步查阅电子卷宗,不再像以往一样仅仅依靠承办人汇报,从而提高了决策的精准度。三是服务律师办案。系统可以根据律师申请提供律师电子卷宗阅卷或刻录光盘,既缓解检察人员与辩护律师在阅卷时间安排上的冲突,又大大缩短了律师复制案卷材料的时间。四川等地检察机关还部署了电子卷宗异地阅卷系统,使律师“足不出城”就能够查阅到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2016年四川省共受理律师异地阅卷申请501件,受到律师欢迎。四是服务其他政法机关。检察机关可以根据需要,为法院、行政机关等提供电子卷宗,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工作效率。10:19:12
[高检网]
四、紧紧抓住综合应用这个关键,加强研发与完善,倾力打造高效便捷智能工作模式。在“智慧检务”建设中,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打造高效便捷智能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10:19:54
[王松苗]
一是利用大数据解决案多人少矛盾。贵州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针对多发的盗窃、抢劫等犯罪,组织绘制“犯罪构成知识图谱”,运用大数据“实体识别技术”“案件数学建模技术”等,创新研发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解决“案多人少”“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安徽、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运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自动生成检委会记录、讯问询问笔录。10:20:16
[王松苗]
二是利用大数据提升办案能力。山东省检察机关研发部署了“检度”智能搜索平台和案件查体平台,为全省检察人员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信息检索服务和案件质量评查辅助功能。河北省检察机关搭建完成“冀检云”平台,研发部署了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重庆、山西等省级检察院研发“惠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共享信息系统”“涉农预防信息平台”,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提高了精准惩防犯罪的能力。10:20:35
[王松苗]
三是利用大数据服务改革攻坚。北京市检察院部署应用“检立方”辅助决策平台,将三级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的各种数据与应用系统进行整合,为重要改革任务落地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10:20:56
[王松苗]
四是利用大数据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山东省检察机关以“权责清晰化、风险明示化、监督即时化、防控自动化”为目标,依托网络信息化技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系统与各项办公办案软件充分对接,将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17种主要情形和办公办案程序不规范容易导致的432个风险点全部录入,对控告申诉接访大厅、办案工作区、派驻检察室等场所进行视频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通过远程视频监督,发现某基层检察院法警许某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看护过程中,为嫌疑人提供通讯工具,并由此挖出许某受贿的犯罪事实。10:21:27
[王松苗]
五、紧紧抓住智能对接这个要害,运用技术手段多媒体多渠道公开案件信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为深化司法公开,强化“阳光检务”,高检院于2014年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通过技术设置,案件信息公开网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全面智能对接,自动强制抓取相关案件信息,有效搭建起“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四大平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4548条、重要案件信息204738条、法律文书1587940份。10:23:52
[王松苗]
三年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四大平台”功能不断完善,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的亲和力与公信力。在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方面,2016年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8100件,同比增长36.2%。其中立案阶段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928件;批捕阶段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0257件;起诉阶段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8584件;抗诉阶段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74件。从案件性质上看,职务犯罪案件34649件,热点刑事案件30965件。在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方面,2016年共接受63192人次申请查询,同比增长33.9%。10:24:11
[王松苗]
在法律文书公开方面,2016年共发布法律文书832059份,同比增长20.2%。其中公开起诉书779478份、刑事抗诉书1191份、不起诉决定书49492份、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1888份。2月9日,高检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了聂树斌案再审检察建议书,通过媒体报道,客观展现检察机关在监督纠正案件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受到网友点赞。在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方面,2016年共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55317件,同比增长68.6%,处理55126件,处理率99.7%。10:24:26
[王松苗]
高检院还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应用了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该平台除承载案件信息公开网四大功能外,还直接对接司法系统律师数据库。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将向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及时主动推送,律师微信注册后可以申请查询案件、办理预约事项等。10:29:43
[王松苗]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实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以大数据、信息化应用为引领,加强“六大平台”建设,持续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着力推进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探索建设“检务云”,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智慧检务”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10:30:00
[王松苗]
情况我先介绍到这里,我们准备了七个典型案例已经发给大家。下面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何冀介绍贵州检察机关推进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情况。10:33:14
[何冀]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我是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何冀,很荣幸能在此就贵州检察机关推进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的情况向大家作简要通报。10:35:12
[何冀]
贵州是全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科技强检的总体部署和贵州省委大数据战略行动,贵州省检察院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发展与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在辅助司法办案、服务管理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了贵州检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10:36:08
[何冀]
一、贵州检察大数据建设的基本情况。2015年7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创新“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成开通了“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平台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实体平台、网上平台和通信平台资源,向人民群众提供微博、微信、APP客户端、互联网站、电子邮件、短信、12309电话等七种服务途径,统一服务窗口,实现为民办事一体化服务,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10:36:26
[何冀]
2016年9月,贵州检察大数据应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应用中心集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职务犯罪侦查信息系统、政法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和检务公开、为民办事服务系统于一体, 运用大数据提升检察监督的公信力。10:37:06
[何冀]
目前,贵州检察大数据主要包括检察业务、办公、队伍、保障和检务公开及办事服务等各个系统生成的数据,也包括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相关企事业与检察机关数据交换和共享的数据。通过数据的“聚通用”,我们可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司法办案、服务管理决策。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贵州省委陈敏尔书记等领导先后到省检察院调研,充分肯定了我院大数据建设和应用的成果。10:37:18
[何冀]
二、贵州检察大数据应用情况。大数据的核心在于应用。我们坚持以应用为中心,努力推进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深度应用。10:37:33
[何冀]
一是创建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为司法办案提供智能服务。该系统运用“实体识别”“数学建模”等大数据技术,通过绘制“犯罪构成知识”图谱,建立各罪名案件数学模型,为办案提供案件信息智能采集、“要素—证据”智能关联和风险预警、证据材料甄别,以及类案推送、量刑建议计算等智能化服务。目前,该系统已进行三次迭代升级,正在全省4个市(州)检察院和31个基层检察院试点运行。10:38:03
[何冀]
二是创建案件智能研判系统,为案件监控提供数据分析。该系统全面、真实、客观地记录每个案件办案情况,进行数据量化分析,并按照“一人一档案”要求建立数字化司法业绩档案。我们运用系统对全省检察机关近两年来办理的14100件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要素偏离2332件、量刑偏离2395件、证据风险674件,由办案单位认真整改。结合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按照“一案一评查”要求评查各类案件100352件,发现和纠正实体性瑕疵30余个。10:38:28
[何冀]
三是创建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为管理决策提供“智库意见”。该系统实时从核心数据、常规分析、专项分析、办案评价、人员管理等多个方面为管理决策提供“智库意见”,并重点围绕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建立了5个维度、632项具体指标的办案“评价体系”。目前,该系统已在省检察院和9个市(州)检察院试点运行,数据涵盖10余个业务条线,产生并分析数据2594万余条。10:38:46
[何冀]
三、下步工作打算。虽然我们在大数据应用上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离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还有差距,离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还有距离。今年,经贵州省委同意,我们将2017年明确为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大数据应用“三大系统”将在100个检察院全部上线,并拓展延伸建设公诉出庭数据库,组织完成贵州省统一业务系统上线以来的35万件历史案件的数据转换、数据清洗工作。10:39:04
[何冀]
作为推进科技强检、打造“智慧检务”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贵州省委关于大数据建设和科技强检工作部署,紧紧抓住以司法改革为核心的体制创新和以大数据运用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建设好贵州检察“数据大脑”,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10:39:14
[王松苗]
下面请记者提问。10:41:35
[法制日报]
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分别在实践中如何发挥作用,请举例说明。10:53:46
[赵志刚]
刚才王主任已经介绍过,“六大平台”涉及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司法办案平台立足信息化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和业务数据统一管理,规范司法办案流程。检察办公平台通过公文办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提高检察办公的效率和质量。队伍管理平台立足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检察队伍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内部监督等信息化管理。检务保障平台是实现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实现各级检察院预算执行信息、检务保障业务、管理过程全覆盖,有效提升检务保障综合能力。检察决策支持平台通过整合检察机关内外部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分析,为检察工作提供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通过建设“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的“一站式”检务办事服务系统,提升检务公开、检察宣传和服务群众水平。10:55:40
[赵志刚]
在具体成效方面,司法办案平台核心软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内部监督、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司法理念转变和办案模式优化。北京、山东、贵州等地的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把大数据充分运用到服务决策、服务办案、服务群众各环节,成效明显。上海、江苏、贵州等地建设“一站式”检务办事服务系统,实现了网上信访、举报、申诉、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公开和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法律咨询、新闻宣传、监督评议等多种业务,促进了检务公开。随着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的建设推进,其提升检察工作效率的作用将日益显著,平台应用价值将更加凸显。11:01:11
[新华社]
目前检察机关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如何?是否所有可以公开的案件信息都做到了公开?11:02:51
[许山松]
感谢记者的提问。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所采取的重要举措。2014年10月,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开通为标志,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全国内地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在“同一平台”上,按照“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公开服务。11:06:14
[许山松]
随着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从公开的内容上看,从侧重一般事务性的公开向案件信息的公开转变;二是从公开的对象上看,从针对当事人等特定主体的小范围、局部公开向面向社会公众的大范围、全面公开转变;三是从公开的主体和方式看,从各地检察机关的分散公开向全国集中的公开转变。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进入信息化、常态化、规模化的快速发展轨道。11:07:22
[许山松]
目前,检察机关在不断推进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升级完善和功能拓展的同时,也在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开通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推动案件信息公开更加高效、更加具有针对性,也更加方便、快捷。11:07:42
[许山松]
关于第二个问题: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快速推进的同时,我们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作为案件办理的必须步骤,由案件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确保“该公开的一律公开”,真正实现“看得见的正义”。谢谢!11:07:58
[法制网]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提出建立“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智慧检务体系,请介绍一下这五大体系目前的整体建设和运行情况?任务能否如期完成?11:18:51
[赵志刚]
在信息感知方面,一是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依托电子检务工程,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当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汇集了大量的案件数据,检务保障、队伍管理、检察办公等信息数据库也逐步形成。二是建成了四级互联互通的远程视频接访讯问系统,视频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三是通过建设“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侦查信息平台等,推进了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11:21:43
[赵志刚]
在网络传输方面,检察内网已覆盖全国四级检察院,分支网络已覆盖大部分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同时,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基础网络建设和改造,网络传输速率、质量正在持续提升。11:24:09
[赵志刚]
在知识服务方面,积极推进检务云平台和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积极探索语音识别、视频搜索、微表情分析等智能化应用。前期,在高检院的统筹下,安徽、浙江、新疆、兵团等地推广使用智能语音系统,收到了良好效果。11:24:38
[赵志刚]
在检务应用方面,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提升。11:24:58
[赵志刚]
在管理体系方面,一是持续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推动完善科技强检工作机制;二是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检察机关信息化运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智能化。11:25:33
[赵志刚]
我们将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保障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逐步推进“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智慧检务体系的建设完善,确保实现“十三五”科技强检规划既定目标。11:25:55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有关司法大数据如何运用到办案、决策等具体工作中的?除了检察系统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外,在同其他相关机构部门的衔接上有哪些考量?11:32:10
[赵志刚]
司法大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在司法办案方面,一是建立司法办案知识库,实现类案推送、风险评估等功能,把检察官从编制阅卷笔录等繁琐的书写工作中解放出来,解决“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二是研发司法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辅助开展定罪、量刑等工作,通过类似案件综合分析,对偏离度过大的案件启动评查机制,分析具体原因,解决标准不一、司法任意性等问题;在管理决策方面,主要是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把海量的检察办案信息数据进行汇聚,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立体的司法办案评价体系,进而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同时,也可以为检察官考核工作提供案件信息参考数据和评查的依据。11:32:43
[赵志刚]
在同其他相关机构部门的衔接上,主要有以下考量:一是参与政法机关网络设施共建;二是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平台建设,在与公安、工商、质监、民航、银行等部门数据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源单位数量和信息类别;三是加强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两法衔接”)平台建设。11:32:57
[赵志刚]
目前,全国29个省已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改变了检察机关通过大走访、大排查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传统方法,收到了显著效果;四是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社区矫正检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的建设和信息化应用;五是加强与法院、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办案办案信息交换。在这方面,河北等8个省市检察机关建立与公安机关随案同步移送电子卷宗机制,收到了良好成效。11:33:11
[检察日报]
近些年,检察机关中流行一句话“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我想请问贵州省检察院的何检,请您举例介绍检察机关在推进“智慧检务”中,是如何服务群众、便民、惠民的?11:34:11
[何冀]
感谢您对贵州检察工作的关注。如何服务人民群众始终是检察机关不懈追求的目标。这几年,贵州积极创新“互联网+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智慧检务,最突出的成果是建成并开通了“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11:34:23
[何冀]
这个平台把全省100个检察院的对外宣传、服务群众和接受监督的功能整合成一个窗口,运用“两微一端”和网络、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多种手段,通过统一管理、统一分流、统一回复的方式,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地服务群众,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11:34:40
[何冀]
过去群众办事不是把精力花费在路途上,就是把时间浪费在等待上。现在群众只需要动动手指、简单几步操作,就可以了解相关信息,办理相关事宜。比如:过去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要经过现场提交资料、审核、查询等诸多环节,一般一天,最少也需要30分钟,现在申请人只需事前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在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3—5分钟就可以拿到查询结果。11:34:51
[何冀]
我高兴地告诉您,去年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共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7万余件(次),接受辩护与代理预约3008件(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7100余条、法律文书近6000份,全省平均法律文书公开比例为98.5%,主动向律师推送案件节点信息8200余条;省检察院“两微一端”发布信息5500多条,访问量达到2600万次。省检察院还荣获了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年度贡献奖。11:35:05
[经济日报]
请贵州介绍一下检察大数据建设的有哪些经验启示?11:37:52
[何冀]
好的。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贵州检察机关这几年在大数据建设和运用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有一些经验和体会。我想,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11:38:12
[何冀]
一是大数据应用是大势所趋。我们知道,司法体制改革是从制度层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谁办案谁负责的问题,而大数据的运用是从技术层面为司法办案提供支撑,解决办好案多办案的问题,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种创新和变革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11:38:23
[何冀]
二是大数据应用要做到“聚、通、用”。大数据可以把原来分散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行机关的案件数据汇聚起来,实现对一个实体案件在不同办案机关数据的全部采集,全程闭环管理,把“条”数据变成“块”数据。通过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也就是说,可以解决好数据从哪里来,数据放在哪里、数据怎么管理和数据怎么使用的问题。11:38:33
[何冀]
三是大数据应用可以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通过建立案件要素和证据材料的关联关系,梳理归类出某个要素需要对应的证据要求,可以把公、检、法三家统一的证据要求镶嵌进办案程序中,对一般证据要求进行审查指引,对关键核心证据进行流程控制,对案件的质量进行管控,从而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我想这应该就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大数据运用的方向。11:38:44
[中央广播电台]
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如何及时获取信息?对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等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处置?11:41:05
[许山松]
刚才发言人已经介绍,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不仅是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所有进入到检察机关诉讼阶段的案件,都会保证当事人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当事人除了通过法律文书的送达和相关权利告知及时了解相关案件信息之外,还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实时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11:41:17
[许山松]
对于超期办案、超期羁押问题,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在出台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还依托信息化手段,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硬约束规制办案流程,对超期进行预警,案件管理部门通过流程监控,及时提醒办案人员,防止超期办案和超期羁押。同时以案件信息公开强化外部监督,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等公开形式规范司法办案、倒逼司法规范。11:41:32
[许山松]
对于已经发生超期办案、超期羁押情形的,检察机关会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程序,启动对违法办案的纠正,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谢谢!11:41:43
[澎湃新闻]
目前律师在检察阶段查阅电子卷宗方面是否存在限制?检察机关提供了哪些便利条件?相关规定能否做到公开透明?11:43:16
[许山松]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律师在检察阶段查阅电子卷宗不存在“限制”一说,只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刑诉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律师就可以按照程序查阅电子卷宗。而且,我们还采取许多措施,确保律师能够及时阅卷和了解案件办理情况。11:43:42
[许山松]
比如,为了更好地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和微信服务平台专门设置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平台,律师通过电脑、手机等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案件信息,或者到相关检察院办理阅卷预约及其他具体业务。11:44:08
[许山松]
再比如,为了方便律师阅卷,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应用了电子卷宗系统。通过电子卷宗系统,实现律师随时申请、随时阅卷,并且达到全面阅卷、高效阅卷的效果。过去律师查阅案卷材料须提前与案件承办人预约,阅卷过程中案件承办人需全程陪同,有时还会出现律师阅卷与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相互冲突的情况,所以阅卷这一看似简单的事情,有时就显得十分繁琐复杂。11:44:26
[许山松]
电子卷宗系统上线应用后,为律师提供多种阅卷方式。律师既可以沿用传统的阅卷方式,现场摘抄复制纸质卷宗,也可以在专门的律师阅卷室通过阅卷系统查阅电子卷宗并进行打印,还可以申领电子卷宗数据光盘进行查阅,既简化了阅卷程序,又缓解检察人员与辩护律师在阅卷时间安排上的冲突,大大缩短了律师复制案卷材料的时间,一张光盘就刻录下所需卷宗材料,非常方便,有效解决了律师阅卷难问题,进一步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谢谢!11:44:42
[王松苗]
感谢各位记者对我们检察工作的关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11:46:48
 
 
 
消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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