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2年2月26日雨夜,28岁的白人社区协警乔治·齐默尔曼(George Zimmerman)在自己居住的封闭小区巡逻时,发现一个陌生黑人少年可能吸了毒,在小区东张西望。他上前去查问,并打了911电话报警。911接线员让他不要继续跟踪,但他还是跟踪了一段,之后跟丢了。
随后,齐默尔曼向自己的汽车走去,但在他到达汽车之前,黑人少年袭击了他,把他的头按在水泥地上撞,齐默尔曼右手拔枪,单手贴近自己身体射击,一枪击中少年左前胸,致少年当场死亡。
事后经查,该少年名叫崔文̣̣̣·马丁(Trayvon Martin),17岁,非洲裔,马丁除了手有轻度擦伤之外,就是致命性的心脏穿透性损害,子弹留在胸腔内。而齐默尔曼则鼻梁骨闭合骨折,眼眶淤血,后脑部头皮开放性损伤。整个事件没有目击者,现场有人听到争吵和打斗声以及一段报案人报案时模糊不清的声音。
齐默尔曼辩称自己是正当防卫,警方经过5个小时的质询和调查后,援引佛罗里达州2005年通过的一项“不退让”(Stand your ground)法案,觉得此事不用起诉,就让齐默尔曼以十万美元取保回家了。
舆情突变
但是,接下来的一个月舆情突变,个别关注种族仇恨议题的个人和组织,大造种族舆论,在美国各地组织并引发了大规模的抗议集会,要求警方逮捕齐默尔曼。
2012年3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支持彻查此案,奥巴马甚至说:“如果我有儿子,他看起来可能就像马丁。”有分析认为,奥巴马当时这样表态,是因为正值大选年,他要拉到更多有色人种的选票。
既然总统都认干儿子了,一些新闻媒体的倾向性报道就非常明显了,如有的报纸将新闻标题写成《白人协警枪杀手无寸铁的黑人少年》,配发的是马丁12岁时的照片,稚气未脱,让人看后根本难以相信齐默尔曼的辩解。而事实上,马丁身高180厘米,体重72公斤,是个问题少年,被学校停了学,当晚吸了毒,还给同学发短消息称“想找人打架”。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甚至篡改剪辑了齐默尔曼的911电话报警录音,说齐默尔曼在录音里说:“这个人看起来形迹可疑,他看上去是黑人。”造成齐默尔曼是种族主义分子的假象。
而完整的录音是,“这个人看起来形迹可疑,好像吸了毒,天在下雨,他还在东张西望。”接线员随后问齐默尔曼此人的种族,齐默尔曼回答:“他看上去是黑人。”NBC手段太拙劣了,被齐默尔曼的律师抓住了破绽,NBC被迫道歉并开除了至少3名记者和制片人。
诉讼进程
由于案发所在地桑福德市的警察局长认为这个案子证据不足,逮捕齐默尔曼没有可信理由,拒绝执行逮捕。因受权力和媒体双重影响,桑福德市政委员会通过对警察局局长的不信任案,警察局长随后辞职。新局长上任后,桑福德警方便正式逮捕齐默尔曼。
2012年4月11日,检方对齐默尔曼以二级谋杀罪名起诉,随后又增加过失杀人罪名。很显然,检方对第一项罪名的指控也缺乏胜诉信心,因此又增加第二项罪名保底。
检方描述齐默尔曼为幻想自己是警察的社会治安员,因为认定马丁将做坏事,便自作主张越位执法。检方藏匿了对马丁不利的证据,如马丁当天的血液检查含四氢大麻酚,表明他吸食过大麻,并且其手机中包含大量吸食毒品的照片,这些证据被检方中的一位主管披露,该主管旋即被检方解雇。
庭审中,检方居然要求陪审员发挥自己普通人的感觉去判定齐默尔曼有罪。因检方拿不出证据,检方甚至还试图加入三级谋杀罪名虐待儿童致死罪起诉,但马丁比齐默尔曼个子高10厘米,还壮实不少,齐默尔曼被打得鼻青脸肿,后脑流血,而马丁只有一处枪伤,虐待儿童罪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法官没有答应检方这个要求。
齐默尔曼案经开庭后,交由陪审团裁定。
陪审团一锤定音
佛罗里达州系采用6人制陪审团的州,陪审员随机产生,必须意见一致才能定罪。审理此案的桑福德西米诺尔县法院从一百多名后备人选中,经过两轮筛选,选定了6位陪审员,居然全是女性,是5位白人和1位西语裔黑人。
法庭不公布陪审员的名字,而只公布她们的代号,她们是:1:B51退休,单身没有孩子,她曾做房地产;2:B29刚从芝加哥搬到佛州,是个护士,喜欢看电视秀《真正的主妇》,她已婚,有8个孩子;3:B76 是个白人,她和丈夫经营着一家房地产管理公司,有两个成年子女,一个孩子是律师,她喜欢营救小动物;4:B37嫁给了一位律师,有两个成年子女,是个义工;5:E6已婚,有两个孩子,是个财务工作人员,经常在教堂和孩子们的学校做义工;6:E40是治安小官,是个足球迷。
案件审理进行了3周,期间,陪审员被隔离22天。根据西米诺尔县警察局办公室公布的信息显示,6名陪审员在被隔离期间,花费33000美元。陪审员多数情况下,在她们住的酒店内吃早餐和晚餐。她们的娱乐项目包括到佛州圣奥古斯汀短途游,观看电影《独行侠》和《末日之战》,打保龄球。
隔离期间,负责提供安全的人将女陪审员的电脑、电话和邮件记录保存。陪审员每天可以使用手机一次,用来查阅声音邮件。她们打电话时,负责提供安全的人必须在场。她们周末可以接待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但这些人必须签署协议,保证不与陪审员讨论任何与案子有关的内容。
庭审过程全程对外直播,控辩双方共分59次传唤了53名证人出庭作证。审理过程非常仔细甚至冗长,如为了了解马丁的摔跤、搏斗能力,把马丁在武术兴趣班的教练也传唤来了。结束辩论后,陪审员接受了法官半个小时的法律指导。法官要求6位陪审员在二级谋杀、过失杀人以及正当防卫(无罪)之间作出选择。法官请她们注意佛州法律的“不退让”条款。
2013年7月13日,陪审团在经历了两天共计16个小时的闭门讨论后,裁定齐默尔曼无罪,Debra S. Nelson法官当庭宣布齐默尔曼获得自由,当庭释放。
判决后,编号为B37的陪审员接受新闻媒体的专访(电视画面隐去了名字和容貌),她说:“我非常难过我们不能给他们(马丁家)所希望的(有罪)裁定,因为法律上,我们真的做不到。”“我不希望外面认为我们冷酷无情,不明是非,好像我们对马丁的遭遇,无动于衷,事实上我们都非常难过马丁发生这种事,我们是非常认真在依法律裁定此案。”“但他(齐默尔曼)一心想做好事,我认为他并不是居心不良,他就是反应过当。”
被问到齐默尔曼应不应开枪时,B37陪审员毫不迟疑地说:“我认为他(齐默尔曼)是正当防卫开枪射杀马丁。”
随后编号为B29的陪审员也接受了另一家新闻媒体的专访(电视画面隐去了名字),她说:“作为陪审员,我要重判他。我一直努力到最后。”然而,经过9个小时的商讨,她发现依照佛罗里达州的法律,无法判定齐默尔曼谋杀或过失杀人罪名成立。她说:“尽管我们内心深处认为他有罪,但还是不能将他送进监狱,因为我们要抛开情绪,关注证据。”
6位平凡的来自各行各业的陪审员,最终成为这桩震撼全美,惊动奥巴马案的最终裁决者。
判决后,美国各州虽有不少小规模游行,但法学界和众多政客站出来,基本上都表示赞同、尊重陪审团的判决,连奥巴马也发表声明,一方面承认此案判决引起他本人的强烈情感,另一方面称美国是一个陪审团决定审判结果的法治国家,呼吁各界冷静对待判决。也许,奥巴马事先没看过齐默尔曼案的全部证据,如果他真有马丁这么个问题儿子,他也会愁死的。
几点启示
分析齐默尔曼案的陪审过程,我们可以了解到:
第一, 对事实的判断交由普通人去判断得出结论更容易被民众接受。对于案件中的事实问题,一个从未受过任何法律训练的外行,凭借普通人的简单逻辑、社会经验和良知,完全可以得出自己的判断,其结论更能够代表特定社区的普遍价值观,据此作出的裁决也较容易为一般人所接受。
第二,陪审团制度可以排除外界干扰。陪审团成员一般在附近社区符合一定条件的居民中随机选出,不容易产生行业利益链,使案件利害关系人来不及引诱和贿赂陪审团成员。即使利害关系人企图贿赂陪审团,但由于陪审员系6至12人组成,贿赂成本很高。在某些重大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将陪审团与外界隔离,以避免陪审员受到外界信息和舆论的干扰,有利于陪审员独立做出判断。
第三,陪审团制度成为法官的隔离带。陪审团随机成立,判决一旦做出,随即解散,陪审员便不存在了,陪审员对案件判决的结果不负个人责任,没有持续的社会舆论压力。由陪审团承担事实任定责任,让那些对法官心存芥蒂者找不到攻击目标。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法官个人的人身攻击,减轻法官的社会压力。
第四,陪审团制度的运作成本并不高。这个案件纠正了我们以前认为“陪审团制度成本过高”的观念。根据相关统计,在美国的司法体制中,90%的案件未能进入审判程序;在正式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中,也大约只有10%左右的案件由陪审团审判,绝大多数案件以检辩交易的形式收场。因此,真正启动陪审团的案件仅占总案件的1%不到。
陪审团审判制度诉讼成本远非人们想象的那么昂贵。概而言之,陪审团制度在抵御舆论审判、防止司法部门独断专横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
(作者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