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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专业服务 → 政策解读:“数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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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数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发表日期: 2013/9/13 8:32:41 阅读次数: 106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防治大气污染,政府用心,百姓关心。如何控车?怎样控煤?何时远离PM2.5?何时可以呼吸到清洁空气、看到纯净蓝天?

透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列举的一系列数字,人们看到了一张清晰的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

关键词:控车

数字: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国五”油

解读: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关键词:淘汰落后产能

数字:提前一年完成21个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

解读: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关键词:控煤

数字:2017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

解读: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到2017年,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关键词:PM2.5

数字:到2015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PM2.5监测点

解读: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到2015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天气预警

数字:2015年底前各省份建成天气监测预警系统

解读:环保部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相关链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消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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