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年轻化过程中的“新烦恼”
——浙江检察机关青年工作启示(上篇)
近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招录了大量年轻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年轻化趋势明显,检察机关青年工作成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记者在浙江省采访时了解到,该省各级检察院积极探索培养和锻炼年轻干部路径,逐渐摸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
据统计,从2008年到2012年,浙江省增加检察人员1821人,增加比例超过四分之一。35岁以下的检察人员从2007年底的30.21%增加到去年底的44.09%,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也从76.98%增加到86.59%。检察人员年轻化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给检察工作注入了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了工作经验不足、骨干力量青黄不接等新问题。
绍兴市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0年出台《关于对市院机关年轻干警实施“助长助才工程”的意见》,提出了让年轻干警政治思想素质、团队职业精神、综合业务能力、教育培养机制有明显提升的目标,制定了包括教育引导、培训帮教、实践锻炼、教育培养方面的具体措施。
该院政治部主任郑中庆对记者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现在年轻干部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从家门到校门到机关门,社会实践经验很缺乏;二是熟悉网络虚拟世界,而缺乏对现实世界的了解。于是,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全方位的助长助才措施,比如任职资格和专项业务培训、导师制、岗位练兵、辅岗锻炼、岗位流动交流等等,取得初步的成效。”三年来,就是通过“助长助才工程”,绍兴市检察机关已有45名年轻检察人员走上领导岗位,33人受到记功、嘉奖。
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是1984年创建的新院,从大专院校毕业的年轻人较多,较早地遇到了年轻化的“烦恼”。他们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导师带教、理论调研、学习实践、检校共建、公诉夜校五个平台,着重强化年轻检察人员的能力培养。该院检察长李钟介绍,他们对每一个新进检察人员都安排检委会智囊团成员或资深检察官当“一对一”的带教老师,与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合作成立研究基地,组织了有70%的干警参与的理论研究课题组,努力实践“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理念,使年轻干警的业务能力快速提高,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
正是因为有了年轻人的活力,这里的检察工作创新经验层出不穷,除了早年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量刑建议制度、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外,又有监所检察三项创新机制、讯问身心监护仪等受到高检院有关业务部门的肯定。近年来,该院已经向北仑区级机关输送19名年轻干警,其中6人已担任领导职务;向宁波市级机关输送6名年轻干警,其中2人已担任领导职务。
如何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使用,让年轻检察人员快速成长成才,对于检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务必下大功夫努力抓好,这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已形成共识。
■短 评
相信浙江省检察机关遇到过的“新烦恼”,各地检察机关也同样遇到过。在年轻化带来工作活力的同时,浙江省检察机关不仅很敏锐地感受到了“新烦恼”,而且很及时地认识到了队伍建设中青年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让年轻检察人员快速成长成才的深远意义。因为感受早、认识准,所以采取的办法就很对路,解决问题就很有效。
重视青年就是重视未来。认真研究青年工作的规律,全力打造一支年轻的“检察新军”,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这是各级检察机关要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
消息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