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
感谢您对中国银行的支持与厚爱!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部署,我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要求,对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开展核实工作,现通知如下:
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自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在此期间,个人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请您根据核查工作要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行个人客户中,如有证件信息不完整或者个人客户信息变更的情况,请您到我行柜台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证件信息补充或变更事宜,如您已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请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对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中国银行各地分支机构,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相关链接:2011年第17-19号 中国人民银行文告(总第332-334号
消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