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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专业服务 → “保护已刻不容缓”国家民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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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已刻不容缓”国家民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发表日期: 2012/12/17 7:58:33 阅读次数: 1106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特色村寨保护目标

民居建筑 抢救、修复或建设一批带有民族特点的特色民居,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民族建筑群落。

人居环境 村内道路实现硬化、饮用水安全率达到100%、广播电视入户率达90%以上、特色民居占80%以上。

群众收入 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且对收入的贡献率不低于60%;村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年收入超过所在县平均水平。

文教社保 公共文体设施完好率达到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60%以上的劳动力享受到相应适用技能培训服务,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

“保护已刻不容缓!”国家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国家民委日前印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在全国重点保护和改造10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村寨有哪些条件?规划如何实施?改造达到什么效果?

保护刻不容缓 传统民居被造价低廉的简易建筑所取代

国家民委负责人说,近年来农村发展热潮涌动,破坏少数民族传统建筑风格和生态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传统民居被造价低廉的简易建筑所取代,村寨的民族特色和乡村特色急速消失。”

我国少数民族的农村人口,主要聚居在民族村寨。这些村寨大多位于边远欠发达地区,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

2009年,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开始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3年来,中央财政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亿元,同时吸引多方面资金,在全国28个省区市370个村寨开展试点,成效明显。

保护目标明确 重点扶持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不低于30%村寨

据介绍,此轮保护行动将重点扶持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不低于30%、总户数不低于50户、特色民居不低于50%的村寨。重点扶持村寨同时须具有较浓郁的民族风情和较高的文化保护价值,具有较好的区位条件和一定的工作基础,地方政府和村民的积极性较高。

保护和改造要达到怎样的目标?纲要从人居环境、群众收入、村寨风貌、民族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和民族关系6个方面作出了规划,且在每个部分都列出了明确指标。

如在“人居环境”一项中,规定村内道路实现硬化、饮用水安全率达到100%、广播电视入户率达90%以上、特色民居占80%以上。在“群众收入”部分,规定要基本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且对收入的贡献率不低于60%;村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年收入超过所在县平均水平。此外还有一些硬性规定,如公共文体设施完好率达到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60%以上的劳动力享受到相应适用技能培训服务,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等。

形成群落,培育产业 将抢救、修复或建设一批带有民族特点的特色民居

建筑是文化的结晶。纲要明确将抢救、修复或建设一批带有民族特点的特色民居,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民族建筑群落。

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如采取修缮加固、消除火灾隐患等措施,保护、维修古建筑和特色民居,尽量保持其原貌;设计可供选择的图纸,引导、鼓励村民建设带有民族特点的新民居;在重点旅游景区,对那些没有民族特色的建筑,可采取“穿衣戴帽”等方式进行改造,使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纲要还对培育特色产业作出了详细规定,指出要引导村民重点发展“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水上乐”,培育和开发少数民族特色餐饮,发展一批特色村寨旅游示范点,形成特色村寨旅游品牌。同时改造提高传统优势产业,充分依托当地土地、草原、林地等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绿色无污染的原产地“名、优、特”农牧产品等。

政府主导,多元投入 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纲要明确要求,各地要把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

据介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将安排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资金,并根据需要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地方政府安排的资金项目也被要求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倾斜。同时要优化发展环境、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援助投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研究和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旅游开发。

 

 

相关链接: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

 

 

 

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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