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服务】
┝ 专业服务
【综合性典型案例】
┝ 综合性典型案例
【专题论坛】
┝ 专题论坛
【综合性法律法规】
┝ 法律法规
【地方法律法规】
┝ 地方法律法规
【国家大政方针】
┝ 大政方针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0月29日新闻发布会
 商务部副部长蒋耀平答记者问:加快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公安部负责同志就《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长期病休人员套改工资和确定退休(退职)费计发比例“工作年限”如何计算问题的通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全文)
 河北省历年交通事故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附:各地标准)
 王律师提供法律调查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综合性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 关于监督检查全国等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关于监督检查全国等级运动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2/2/4 14:01:18 阅读次数: 134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体竞字〔20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
  为加强对全国等级运动员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总局成立了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督导组,监督检查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管理工作的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
  (一)组长:
  刘爱杰 总局竞体司 副司长
  (二)工作人员:
  张 新 总局竞体司训练处 处长
  沈 惠 总局竞体司训练处
  康 萍 总局竞体司综合处
  罗建彬 总局科教司教育处
  杨余民 总局监察局纪检监察室
  郭雨薇 天津体育局
  甘降雷 山西体育局
  文 江 内蒙古体育局
  傅 雷 江苏体育局
  李俊勇 陕西体育局
  陈 娜 广西体育局
  二、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方式:
  1、监督组抽查部分单位2009年7月至今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管理工作的情况
  2、各单位自查2009年7月至今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管理工作的情况
  (二)检查依据:总局颁布实施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体竞字〔2009〕63号)和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0〕18号)。
  (三)检查重点:二级运动员的审批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有超出规定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
  2、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3、成绩是否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
  4、证书的填写、盖章和钢印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按照总局要求进行了审批前公示
  6、授予等级称号是否有正式发文
  7、授予等级称号后运动员信息是否及时上网公布
  8、授予的等级称号材料是否存档备案
  三、检查时间和抽查单位
  自查时间:2012年3月
  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抽查单位:山东、福建、浙江、湖南、广东,火车头体协,西安体院。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不得瞒报漏报。自查和抽查期间,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得参加高档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于4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总局竞体司。请抽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沈 惠
  电 话:(010)87182290
  传 真:(010)87182415
                             竞体司(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消息来源:体育总局


上一篇: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副职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8-2010 王树恒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网-王树恒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386号
电话:0311-87628267 手机:13503213009或15631069599 联系人:王树恒律师
E-mail:wang_bigman@126.com
冀ICP备09008432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